为进一步强化学院内部管理,增强我院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,规范校内岗位津贴发放流程。经学院研究决定:院内开始实施报考勤月报制度,请各单位于每月3日12:00前把前一个月的考勤情况纸制版由系主任、实验中心主任、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后报到院党政办常丽霞老师处备案。请各单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,按时上报考勤情况。
自各单位上报考勤表起,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需到党政办常丽霞老师处备案:
一、教职工请病假、事假超过半个月者,须出具病、事假条;
二、产假要计生办出具的产假证明;
三、因公、私出国须出具个人及学院的有关证明;
四、外借人员须出具对方外借的相关证明。
五、脱岗人员需提供书面材料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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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